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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平安普惠网上贷款10万,做了36期我已经还了19期了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平安普惠网上贷款10万,做了36期我已经还了19期了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平安普惠网上贷款10万,做了36期我已经还了19期了,每一期的金额都是4422.12元,由于疫情影响我这段时间总是有逾期,甚至是无法偿还,这个对我自己的征信有影响吗?
2020-06-24 14:20 ask202……(甘肃-陇南)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6-24 14:21
留下证据 可以找律师咨询 依法处理 正确维权 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2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6-24 14:21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3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20-06-24 15:36
看师傅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联网。
4 周三明律师  2020-06-24 14:42
可能会
5 李晓玲律师  2020-06-24 15:22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
6 冯倩雯律师  2020-06-24 15:58
建议尽快归还欠款,保障自己的利益。
7 110网律师  2020-06-24 17:37
具体的你可以来电沟通。
8 李大贺律师  2020-06-24 19:09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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