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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2018年3月18日,债务人吴泽权用支付宝借走人民币8000元,后18年3月21日用支付宝借走人民币9000元,此笔钱均通过支付宝的网商贷借出,利息为万三/日。债务人吴泽权表示会按照网商贷每月金额按月还,然而,还了三个月,共还了5000元后,债务人吴泽权表示需要再借1000元。于18年7月15日用支付宝再次借走人民币1000元。债务人吴泽权表示会按时还。但再次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借钱是通过微信联系的,不清楚债务人现住址,单位,身份证号码,只有其电话,微信及支付宝账号,现已被拉黑,该如何处理
2020-06-21 22:22 yuanzr(江苏-无锡)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6-22 11:33
可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2 周磊律师  电话:18012392299  2020-06-25 13:12
借款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3 屈增辉律师  2020-06-21 22:24
你可以起诉处理
4 丁力律师  2020-06-22 09:08
可以到派出所去查询,
5 周斌律师  2020-06-22 09:31
及时委托律师调查处理
6 陈晓云律师  2020-06-22 09:31
及时起诉
7 柳士荷律师  2020-06-22 09:51
可以起诉处理
8 冯倩雯律师  2020-06-22 12:13
你好,这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9 潘建强律师  2020-06-22 16:59
你好,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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