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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 6年前购买一小院,现在去办理过户,房管局查看原房主房产证发现属于集体土地,不给办理过户,需要迁移户口,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不动户口实现过户;或者是即使没法过户,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签订购房合同吗?如果需要签订合同,应该怎么写?谢谢您了,期待您的回复。
2013-04-01 20:39 myerke……(山东-济南)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4-02 08:18
你好,除非迁户口,其他没办法;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万一和原房主发生争议,合同会被判无效,只能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详情可以电话咨询律师。
2 徐志远律师  2013-04-01 20:43
没有什么办法,集体土地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可以买卖的。
3 朱君秀律师  2013-04-01 20:44
答:1、是小产权房,只能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2、不产生物权效力;3、约定清楚彼此间的权利义务。
4 110网律师  2013-04-01 20:46
买卖无效
5 李水全律师  2013-04-01 21:06
违反法律规定,不可以过户。
6 110网律师  2013-04-02 08:40
你好,需要签订无漏洞购房合同。
7 110网律师  2013-04-02 10:49
违反法律规定,不可以过户。
8 110网律师  2013-04-02 18:45
集体土地无法办理过户
9 孙新律师  2013-04-02 20:11
不可以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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