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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个人社保交的部分公司在扣款但公司从2月至5月20日社
疫情期间个人社保交的部分公司在扣款但公司从2月至5月20日社 疫情期间个人社保交的部分公司在扣款但公司从2月至5月20日社保还未补交属正常吗?
2020-05-20 21:05 ask202……(湖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5-20 21:25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5-21 15:18
可以可以直接诉讼的
3 杜红涛律师  2020-05-20 22:48
你好,不正常,如果没有买社保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你表述的案件不是很清楚,可以联系我与我详谈,希望能够帮到你。
4 丁嫣律师  2020-05-21 09:33
您好,不正常。建议您先于公司协商,如果公司仍不补交,您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有其他需要,您可以通过我的主页与我电话联系,我可以提供详细的法律意见。
5 曹乐维律师  2020-05-21 09:58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的话在考虑走法律程序!如果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建议您直接和我联系!
6 张梅律师  2020-05-21 11:03
你好,不正常,建议和公司协商补缴,如果不行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7 冯倩雯律师  2020-05-21 12:29
可以向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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