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续签 我是国营企业职工,现年42岁,于2013年2月份查出慢性原发性高血压,经常头晕要请病假,单位合同是一年一签的,我合同在2013.8月份到期,单位可以以我病为由不和我续签的吧?
2013-03-31 23:01 122411……(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4-01 08:59
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陈贤良律师 2013-04-02 12:04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