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婚,现任妻子是否属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我于2009年再婚,在给妻子办理户口婚迁手续时,村委会说我前妻的户口还在我村没有迁出,现任妻子不可以上户口,若要上户口就必须签承诺书,大概内容是:“我以再婚理由将妻子户口迁入本村,妻子系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享受一切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而街道办事人员则以
“村民自治”搪塞我,我被逼无奈签了字,妻子该怎样维权?
“村民自治”搪塞我,我被逼无奈签了字,妻子该怎样维权?
2013-03-31 18:23 153880……(湖南-长沙)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31 18:28
你妻子有权落户你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