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由于本人急忙找房,在没有看清房间情况下与现在的二房东签订了为期一年的租房合同(当时有要求看房产证,后来才知道她是二房东,并无房产证,并且对于房间的环境并无告之,住进才知道,不隔音,而且人员非常复杂,晚上还有火车经过),由于此环境影响本人的工作与生活,在没有告之二房东的前提下,擅自转租给另外一人,后电话告诉二房东,房东要求扣一月押金,且合同里面有一条,没住满一个月不予退还押金,且合同是没有盖章的。
2013-03-31 00:45 vikey9……(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31 00:49
你属于违约
2 110网律师 2013-03-31 08:49
你属于违约
3 葛涛律师 2013-03-31 15:01
您好:
虽然合同没有盖章,但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你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没有盖章,但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你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3-04-02 22:29
环境问题是你自己没有看好,责任不能全怪他人。看来你自己是有过错的,现在你也很被动,擅自转租是违约的。自然人之间的合同签字即生效了。还是协商解决比较好,争取将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但那人所说以“没住满一个月不予退还押,扣你钱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转租后还是在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