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堂上打架事件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我班两名学生在上课期间打架,那节是数学课,数学老师当天有事请假了,履行了请假手续,语文老师(怀着孕)去帮忙看课,当时她离开教室去了一会厕所,而我在另一个班上着课。出事后,学校马上通知家长,并把学生送到医院检查。一个学生头上缝了几针,一个学生轻微脑震荡,花了几千元,俩家长有点亲戚关系,本来家长说了各帮对方孩子付费,现在突然不乐意了。昨天学校请家长跟班主任一起吃饭,协商,家长认为这是课堂上发生的事,该由学校负责,赔偿5000元,不然就上法院起诉我,因为我是班主任,虽然我一直解释我在其他班上课,没在场,但是家长还是不愿意妥协,请问,这样的话,我是不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在我呢?应该由我负责,出这笔钱吗?
2013-03-30 09:04 蓝雪1020(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30日 14时50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3.你个人不承担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3.你个人不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3-30 14:18
你不承担责任,让对方起诉吧。
3 110网律师 2013-03-31 07:30
学校是责任人,但是可以向你追偿的,可能你要受到处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