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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以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为由没有提前30天书面邮寄通知离职
本人以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为由没有提前30天书面邮寄通知离职 本人以公司未能按照合同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为由没有提前30天书面邮寄通知离职,仲裁申请了支付工资和加班费,及经济赔偿,随后公司书面通知公司不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并限期反岗,若不反岗给公司造成损失要求我赔偿公司的损失。
请问1我已经书面通知离职申请仲裁后公司是否同时以我擅自离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赔偿金,2公司如果仲裁反诉我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果公司拿不出“”直接“”证据是否需要赔偿,3如果公司拿出有利证据需要我赔偿我应当承担责任的份额是多少?
另外目前不会反岗工作,请问仲裁我应当怎么处理这个事件,(公司事实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本人证据充分)
2020-04-30 22:28 ask202……(江苏-无锡)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20-05-01 00:07
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5-01 13:32
可以直接诉讼来维权的
3 周斌律师  2020-05-01 09:21
这种情况下按规定是应该提前30天提交辞职的
4 丁力律师  2020-05-01 10:14
仲裁结果确定了吗
5 冯倩雯律师  2020-05-01 12:19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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