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签了两个月,今年元月份开始租的,因为疫情原因,没有提前来合肥 房屋租赁,合同签了两个月,今年元月份开始租的,因为疫情原因,没有提前来合肥,下个月不准备租了,然后房东以不租房子需要提前一个月说明为由,不予退还押金,合理吗?备注:三月份四月份房租都交了,疫情期间也没用减免房租。
2020-04-26 20:30 ask202……(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4-27 17:00
可直接直接 诉讼的
2 陈铠楷律师 2020-04-26 21:31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3 冯倩雯律师 2020-04-26 21:39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
4 齐志龙律师 2020-04-27 10:16
需要看房屋是否在使用,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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