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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是否有权要回9年前给外孙的房屋
外婆是否有权要回9年前给外孙的房屋 外公11年前过世,9年前外婆将她和外公共有的一处房屋给了我,房产证一直是外婆的名字,外婆当时亲手写了按照外公遗愿讲房屋给我的赠与证明,并且不附带任何条件无偿赠送,当时未去公证,但按照赠与办理了房屋过户。就是说9年前房屋已经过户给我了。
因为外公外婆就母亲一个女儿,有一个儿子小时候已经去世,父母也就我一个儿子,所以母亲当时也没有写放弃继承权的证明,事后,父母离婚了,母亲再嫁,并生有小孩。
我现已长大不跟随父母任何一方。外婆是否能以生活困难为要求,要回房子(外婆退休工资好几千,比一般退休工人高好多,比我的工资都高),母亲是不是也能以要照顾他现在的小孩为理由,拿回她当时的继承权?
2013-03-28 13:04 讨个说法de……(浙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3月28日 14时14分
您好!
1.写了赠与证明,并已经办理过户,赠与成立。但是您外婆只能赠与属于她的部分(包括她自己的和从您外公那继承过来的)。您外婆要以生活困难为由撤销赠与,需要举证证明,比如您外婆没有地方居住,也没有能力购买房子,而您的房子又不给她住。
2.您母亲没有明示放弃继承,而您外公的遗愿如果只有您外婆能证明,您母亲可以要求继承(房子的四分之一)。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3-28 13:11
已经写明赠与,并且过户。是有效的。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3-28 15:14
不可以了。
4 110网律师  2013-03-28 13:18
已过户无法要回房产
5 110网律师  2013-03-28 13:58
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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