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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屋中丢失了物品,房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出租屋中丢失了物品,房东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律师们,你们好,我在太原市出租屋中租住的过程中,丢失了一台笔记本和手机,丢失当天,回家后,发现房门是虚掩的,房门没有被撬的痕迹,房内的笔记本和手机都已经丢失。现在想咨询,笔记本、手机的丢失房东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谢谢~
2010-07-16 18:03 miny_y……(山西-太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6 20:15
可以要求房东赔偿。
2 朱君秀律师  2010-07-16 21:44
答;如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房东有保管义务{有偿}时,房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属于无偿保管时,房东在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否则,房东没有带客保管的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0-07-16 21:46
看有无过错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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