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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公司同意解除,但不赔偿,怎么办???
写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公司同意解除,但不赔偿,怎么办??? 因为公司变相拖欠工资,不给加班费。这个月月初写了个“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寄给了公司。要求30天后离职并要求公司赔偿。没想到,今天收到了公司的信,公司同意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于下月初跟我解除合同。但没说赔偿的事情 。请问。
1.我写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书”要求30天后离职,是被迫解除合同的。会不会被公司变成自动辞职书了?到下月初公司终止了与我的劳动关系,如果还没赔偿,我不同意,这样合法么 ?
2、如果到下月初解除合同的那天,公司还没赔偿。我去仲裁了还有效么?
2013-03-26 18:56 hjw215(北京-海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3-26 18:5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2 常路律师  2013-03-26 18:59
您好,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3-03-26 20:39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4 赵江涛律师  2013-03-26 21:1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 陈晓云律师  2013-03-26 21:41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6 李建成律师  2013-04-02 15:02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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