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私自终止合同 我对象是一家国有企业员工,1994年开始工作,2002年因企业改制由国企转为国企个人经营,所以保持劳动关系但在家待业,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待遇。今年初突然接到通知说:因企业经营遇到重大困难,解除劳动关系,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企业人员说我对象所在单位马上要宣布破产),并且有人在劳动部门看见了有关解除此企业员工的手续(我对象并没有签字,有关手续的签字都是企业私自代签)。企业此行为涉及到员工近百人,还有人找到了当时国企转个人经营时的文件,涉及员工以后的养老保险文件上说已经全部在企业转制时核算出了,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2013-03-26 18:08 heqing……(河北-唐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26 18:11
向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反映,有可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