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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立案的证据缺失
房屋确权立案的证据缺失 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的协议丢失,被拆迁人的房屋不存在产权争议,房产证,土地证上都是被拆迁人的名字,但是被拆迁人的房屋一直由却亲属居住,此亲属也想要此房,而且房产证,土地证等都在亲属手中,亲属伪造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将房屋转让给了第三人,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房地产公司以被拆迁人的住房存在产权争议为由不给选房,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和第三人打确权官司,当事人手中既无房产证,土地证, 也无第三人的购房合同,有什么途径可以让法院立案?谢谢。
2013-03-26 15:40 巴乔1985(山西-太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3月27日 00时29分
您好,可以向相关部门调档,如需进一步咨询去,请致电或来我所详谈
2 聂晓东律师  2013-03-26 23:13
你好,可以向房地局申请调档或者挂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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