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齐全法院由于人际关系不给立案怎么办? 各位律师好,我2010年4月离婚孩子判给了我,当时协议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支付了4个月,由于我带孩子不方便送回了男方老家抚养了一段时间,并私下和男方签署了变更抚养权协议,现在抚养权相当于在男方手里,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2011年1月份我放假了接孩子来住,孩子不愿意回去,就一直跟我生活至今,在我这里入学了,我一直接送孩子上学,两年多对方没有来看过孩子,没有哦支付过抚养费,我现在想要对方支付抚养费,可是协商不成,去法院了,法院说不好办,不给立案,我怎么办?请各位律师帮忙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
2013-03-15 13:15 hbhs(河北-衡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3-15 13:23
要求法院出不予受理裁定,然后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
2 徐卫东律师 2013-03-15 13:48
你好,可上诉到中院
3 孙新律师 2013-03-15 14:39
要求法院出不予受理裁定,然后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
4 孙新律师 2013-03-15 18:41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