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在职公司给断了两个月,是否有义务给员工补缴呢? 跟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从11年8月30签署的,但是11年的九月和十月份的社保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现在已经时隔两年,由于现在出台五年社保的限制,所以想资讯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公司有义务为员工进行补缴,好多朋友都说公司怕有不良记录,所以一般不给补缴,想问一下就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必须要为员工补缴呢?已经问过公司这边,找了一些理由没有给我补
2013-03-26 11:21 haidao……(北京-朝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3-03-26 11:23
您好,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3-03-26 11:24
你好,你可以要求补缴。如果单位未给您足额上保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对您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您可以向劳动纠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3 孙新律师 2013-03-26 11:25
您好!单位有补缴的义务,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且给予补偿,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投诉或是诉讼的方式解决。
4 李建成律师 2013-03-26 11:49
您好,协商不成,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5 李同红律师 2013-03-26 12:51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孙新律师 2013-03-26 20:26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