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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二十几天后,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疫情原因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二十几天后,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疫情原因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二十几天后,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因为疫情原因,一直拖延上班到了三月份,后面我辞职了,总共在公司工作了二十几天,可是劳动合同上写着,不满三十个工作日离职者,不计工资,只给业绩的百分之二十,实际到手工资还没六百,而剩下的底薪都没有,我想问问这劳动合同合理吗,我能通过什么方式向公司所以薪水呢
2020-03-23 18:02 电玩(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3-24 21:07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王成团队律师  2020-03-23 18:1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颜培卿律师  2020-03-23 18:19
可以要求支付 ,不合法
4 陈铠楷律师  2020-03-23 18:24
你好!发生劳动纠纷,如协商不好,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5 张向锋律师  2020-03-23 18:29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左华军律师  2020-03-23 18:31
不合法的,你工作了就应该得到报酬。对方不支付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7 冯倩雯律师  2020-03-23 21:25
通常按照合同情况处理。
8 王珂律师  2020-03-25 10:21
不计工资的说法违法,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9 江林律师  2020-03-25 22:26
按试用期工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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