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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自然资源局的在编人员因为新冠疫情被下派到社区值点,值点期间有一名男子没带口罩要进去
我是一名自然资源局的在编人员因为新冠疫情被下派到社区值点,值点期间有一名男子没带口罩要进去 我是一名自然资源局的在编人员因为新冠疫情被下派到社区值点,值点期间有一名男子没带口罩要进去,我将其拦下,可他态度恶劣骂人,闯岗。对我发生肢体冲突,之后被带到派出所谈话,但是民警没有任何文字记录和录音。民警就对我和稀泥让我接受他道歉。我坚持要去医院检查。警察不让,说明天再去,然后让他看监控,他说现在不看要上报领导24小时以后给结果。已经过去了36个小时后告诉我说我已经原谅了当事人这个案子就不追究他的责任了。请问我可以直接起诉当事人要求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害吗?
2020-03-21 17:45 _眷顾(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3-21 17:59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2 单义律师  2020-03-21 17:49
你好,建议和警方联系的,积极配合的,若是有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的
3 冯倩雯律师  2020-03-21 23:56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4 王丽侠律师  2020-03-23 10:50
不追究的话是没有办法在提起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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