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资问题 疫情期间,2月6日老板要求在家办公,一直持续到正式开工,在3月15日老板以主观认为说我们在家办公,工作任务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相应的工资。并要求我们需要在4月-8月每周补班一天才可发放二月份工资。他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他的主观判定是否可以作为依据?
2020-03-18 14:20 zz8520(山东-烟台)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3-18 14:51
可以劳动仲裁的
2 周三明律师 2020-03-18 14:37
不可以的
3 田鲁剑律师 2020-03-18 14:37
拒付工资的行为违法的
4 单义律师 2020-03-18 15:19
你好,可以和用人单位联系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 起诉处理的,及时解决的。
5 石亚男律师 2020-03-18 15:27
按照合同约定的来,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6 陈铠楷律师 2020-03-18 15:38
拒付工资的行为违法的
7 冯倩雯律师 2020-03-18 16:24
你好,这类问题依法处理即可。
8 110网律师 2020-03-18 18:04
你好,可以起诉追讨
9 陈晓云律师 2020-03-18 19:28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0 柳基伟律师 2020-03-21 20:40
需要结合有关证据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