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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首部联系人跟合同底部的公司代表人,会在合同出现纠纷之后,
合同首部联系人跟合同底部的公司代表人,会在合同出现纠纷之后, 合同首部联系人跟合同底部的公司代表人,会在合同出现纠纷之后,需要联系人负责任吗?联系人只提供工作手机号码跟名字,公司提供法人资料以及其他代表盖章。
2020-03-18 12:50 2U(广东-深圳)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20-03-18 12:57
联系人,一般情况,没有责任
2 栾胜英律师  2020-03-18 12:54
公司授权的人要有授权委托书,联系人一般不会出现在合同中。
3 王珂律师  2020-03-18 12:58
联系人不担责
4 许剑律师  2020-03-18 13:58
联系人不担责
5 彭子镔律师  2020-03-18 14:05
一般情况下,联系人是不需要担责的
6 张梅律师  2020-03-18 14:11
你好,一般情况下,联系人是不用负责任的。
7 陈明晓律师  2020-03-18 14:34
联系人不会负责,只会由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负责。
8 110网律师  2020-03-18 15:52
你好,建议补充证据,需要也可电话联系
9 冯倩雯律师  2020-03-18 16:43
你好,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0 陈晓云律师  2020-03-18 17:29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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