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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嗨租平台分期了一个手机,3000块钱,利息2000多
你好,我在嗨租平台分期了一个手机,3000块钱,利息2000多 你好,我在嗨租平台分期了一个手机,3000块钱,利息2000多,这算不算是高利贷,而且我没满18的时候给我办的,工作证明啥的都是他们给我做的,我现在无力偿还,然后他们打电话发信息催款,还要起诉我
2020-03-17 20:50 ask202……(黑龙江)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3-17 20:50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20-03-17 23:06
利息不能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3-18 06:36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4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20-03-18 06:40
你好,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3-18 16:57
可以直接诉讼来维权的
6 冯倩雯律师  2020-03-17 22:43
你好,贷款问题要谨慎,一般贷款的年利率不超过24%。
7 李大贺律师  2020-03-18 08:31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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