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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 父母离婚后,母亲前年因病去世(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当时我没有生活来源,无法支付高额的手术住院费,无奈之下,母亲向姥爷打借条以房产暂作抵押借取十万元整。(因姥爷门上有姨跟舅舅们,他们当时认为父亲的钱有他们的一份)。现在为了这一套房产,他们请律师找我协商解决,可是按照顺位继承,应由姥爷跟我两个人首先顺位继承,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打这场官司的话,我应该从何处入手?如果我想争取房屋所有权,我是不是要把母亲借的钱全部还给姥爷然后把房屋的平均分配之后的另一半钱给姥爷呢?
2010-07-15 21:55 pangji……(山东-济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6 08:45
你的陈述不很清楚,建议电话咨询律师吧。
2 110网律师  2010-07-16 09:21
按继承顺序你和你姥爷有权利继承你母亲的房屋。若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话,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应当在继承财产限额内予以偿还。放弃继承权的,可以对死者的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现在问题是你这套房屋估价多少。若超过十万。就有必要争取。建议带上资料,详谈。1586679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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