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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了平安普惠总共一万,本金剩余4000没还,这4000当时是有工作人员说给我减免的
你好,我借了平安普惠总共一万,本金剩余4000没还,这4000当时是有工作人员说给我减免的 你好,我借了平安普惠总共一万,本金剩余4000没还,这4000当时是有工作人员说给我减免的,现在平安普惠说已经移交法院起诉,刚刚还有个说是案件部门的打电话给我,说要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请问是这样的吗
2020-03-13 12:09 ask202……(福建-泉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冯倩雯律师  2020-03-13 12:31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2 孙新律师  2020-03-13 13:40
你好,进入执行阶段不还才能进入黑名单。
3 110网律师  2020-03-13 14:37
具体的你可以来电沟通。
4 陈晓云律师  2020-03-13 15:29
远离网贷
5 李大贺律师  2020-03-13 18:00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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