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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在平安普惠贷了4000元,已经还了十个月了,总共还了5330元已经超过本金还要还俩个月
2019年我在平安普惠贷了4000元,已经还了十个月了,总共还了5330元已经超过本金还要还俩个月 2019年我在平安普惠贷了4000元,已经还了十个月了,总共还了5330元已经超过本金还要还俩个月,剩下俩个月没有还,请问一下上征信吗?
2020-03-04 12:47 ask202……(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3-04 12:51
以自己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借款本金,最多要偿还本金及最高年24%的利息(如果约定的利率低于年24%,按照约定的低利率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有需要可以加我简介微信详细咨询,告诉你怎么处理
2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3-04 12:55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3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3-04 13:23
看具体证据分析
4 顾倩团队律师  2020-03-04 12:49
一般可以偿还实际的金额以及合法的利息。如果存在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少还金额,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5 王珂律师  2020-03-04 13:02
2%月息以上部分可拒付
6 周三明律师  2020-03-04 13:22
可能会
7 赵江涛律师  2020-03-04 14:31
小心好
8 110网律师  2020-03-04 15:06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9 陈晓云律师  2020-03-04 16:13
远离网贷
10 冯倩雯律师  2020-03-04 16:37
你好,常见的这类情况都有风险,如果有利益损失建议你积极维权。
11 李大贺律师  2020-03-04 17:05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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