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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恒昌公司借款70000元,到合同上却是11万多(是还款后看到的)现在已经还款8期了(共计36期
我在恒昌公司借款70000元,到合同上却是11万多(是还款后看到的)现在已经还款8期了(共计36期 我在恒昌公司借款70000元,到合同上却是11万多(是还款后看到的)现在已经还款8期了(共计36期,每期还3740)请问现在怎么办,还要还吗?怎么还法?
2020-03-10 15:26 ask202……(福建-福州)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3-10 15:28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3-10 15:30
你好,这个过高的利息是不合法的
3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0-03-10 15:45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4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3-10 15:47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QQ聊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5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3-10 15:48
按你说 有可能是套路贷 非常的危险 而且不讲理
可以加微信联系本律师详细咨询 帮你分析后依法稳当处理比较安全
6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3-10 15:49
这是可以起诉处理的
7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20-03-10 23:53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8 刘敏律师  2020-03-10 15:46
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9 陈晓云律师  2020-03-10 16:01
远离网贷
10 单义律师  2020-03-10 16:04
你好,建议和对方联系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等到法院起诉处理的,及时解决的。
11 李大贺律师  2020-03-10 17:19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12 110网律师  2020-03-10 19:52
建议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13 冯倩雯律师  2020-03-10 23:14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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