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首付,在按揭贷款期间第一次申请贷款失败,半年后第二次申请贷款成功放款后开发商要2万6千元滞纳金合 2011年6月第一次申请贷款,但是因家人患癌症而请半月假照顾病人,回到公司后被推到人事而导致贷款失败。过了半年后,在开发商帮助下第二次申请贷款,于2013年2月8日放款,第二天开发商要2万6千元滞纳金。我看了我们手里的资料并没有明确规定。这是按照开发商内部规定收取得。合理合法吗?我们该怎样办?钥匙始终未给。
2013-03-24 20:06 秦丽梦(山西-太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3-24 21:46
看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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