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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人人贷平台借款时提现出现银行卡账号错误 要我交百分之二十
我在人人贷平台借款时提现出现银行卡账号错误 要我交百分之二十 我在人人贷平台借款时提现出现银行卡账号错误 要我交百分之二十的保证金 交了以后银行还要我在交一份该怎么办
2020-03-06 12:32 ask202……(云南) 已有 15 位律师回答
1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3-06 12:34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2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3-06 12:34
你好,遇到这种问题首先要谨慎,至于具体如何处理,需要律师审查相关材料才能做出确定判断。
3 陈兵民律师  电话:16622352705  2020-03-06 12:34
现在的网贷套路多多,先不要操作,联系本律师帮你核实规避风险。
4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3-06 12:34
先不要再操作人人贷了 要警惕风险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查证核实 排除掉风险以后帮你安全稳当的处理一下
5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3-06 12:35
你好,防止上当受骗的
6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3-06 12:35
你好,需要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是否合法。
7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3-06 12:37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8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3-07 20:06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9 冉茂宇律师  2020-03-06 12:34
你好,骗人的
10 苏佰林律师  2020-03-06 12:37
你遇到的不是贷款公司的人,就骗子冒充的。
对方让你打钱就是为了骗你的钱。
正规的贷款公司是不需要你交钱的。
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也不需要保证金。所以这就是骗子的套路。
11 110网律师  2020-03-06 14:38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 石亚男律师  2020-03-06 14:58
年利率超过24%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部分可以拒绝还款
13 冯倩雯律师  2020-03-06 17:13
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了,你可以起诉处理。
14 陈晓云律师  2020-03-06 17:13
远离网贷
15 李大贺律师  2020-03-06 17:27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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