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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您好!我的亲属 本钢修建劳务派遣工 连续工作6年 半年一签合同 从未给交养老医疗保险 2012年5月骨盆骨折住院3个月 休养6个月后鉴定9级 单位只在住院期间开资每月1100元(上班开1400)现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除了3个一次性赔偿外 休养期间是否应该正常开资 要求赔付6年的养老医保是否合理 要想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您经验丰富 德高望重 请赐教 谢谢!
2013-03-24 12:34 bxxxaq……(辽宁-本溪)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24 12:36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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