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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在幼儿园碰伤眼皮
幼儿在幼儿园碰伤眼皮 我四岁的孩子在幼儿园碰伤右眼上眼皮(伤口两处分别为1厘米,0.8厘米),当时幼儿园老师就把孩子送到诊所去治疗,诊所开了点药水说不用缝针,孩子被老师送回家里,但由于伤口比较深,后来家里人带孩子到正规医院缝了8针,医生说以后肯定会留伤疤,幼儿园老师说孩子是自行摔倒,可孩子很肯定说是老师碰倒得,请问根据其情况,如何界定赔偿责任?
2013-03-24 02:59 着急家长(云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3-25 14:55
可以要求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好,就依法起诉维权。
2 许传中律师  2013-03-26 18:34
你好,可以跟幼儿园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请保留好医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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