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我在信而富平台申请贷款3万元,当时我把我资料提交后审核通过,当我提現时他们说我的收款卡号信息有误
我在信而富平台申请贷款3万元,当时我把我资料提交后审核通过,当我提現时他们说我的收款卡号信息有误 我在信而富平台申请贷款3万元,当时我把我资料提交后审核通过,当我提現时他们说我的收款卡号信息有误,款项被冻结了,让我转账5000允解冻万贞,我把5000元转账后他们又说被冻结了,还让我继续转5000元再解冻,我总感觉自己被骗了,他们还威胁我尽快解冻,否则就通知我单位及家人下月要按时还贷,请问律师,这事就没人管了吗?真是太坑人了啊!请求你了了,我该怎么办呢?
2020-02-25 14:10 ask202……(宁夏-银川) 已有 20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2-25 14:12
您好  需要 具体分析 查证核实 再正确处理  以规避风险和后患
2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20-02-25 14:13
你好,需要把相关材料发过来,详细审核是否合法。
3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20-02-25 14:14
千万别交钱别存钱,,对方典型的诈骗,拉黑别理。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具体可有偿微聊。
4 罗雨晴律师  电话:18075144330  2020-02-25 14:14
“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5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25 14:15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6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20-02-25 14:15
套路贷平台
7 刘平律师  电话:15823420251  2020-02-25 14:17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8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20-02-25 14:23
你好,防止上当受骗,谨慎处理
9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20-02-25 14:51
看具体合同分析
10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20-02-25 15:23
需要 具体分析
11 马清义律师  电话:13619583895  2020-02-25 15:53
就是被骗了,及时报警处理吧。
12 苏佰林律师  2020-02-25 14:17
这是诈骗的,是骗子在冒充贷款公司。因为卡号错了不可能需要交钱去修改,没有这样的规定,这个理由只有骗子会用。
13 冉茂宇律师  2020-02-25 14:18
你好,网络借贷纠纷很多的,注意不要受骗。
14 周三明律师  2020-02-25 14:39
小心被骗
15 韩委志律师  2020-02-25 14:56
防止上当受骗,谨慎处理
16 110网律师  2020-02-25 15:31
可以报警或者是直接起诉处理
17 冯倩雯律师  2020-02-25 16:11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18 陈曦律师  2020-02-25 16:21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常见的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遇到这样的情况谨慎处理防止上当受骗,保留好相关证据,查证核实,寻求律师帮助。如果需要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19 李大贺律师  2020-02-25 17:31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20 陈晓云律师  2020-02-26 11:12
远离网贷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