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扣留档案要求交违约金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2012年7月入职,合同从8月1日起,合同规定实习期6个月,合同上工作未满一年有违约金,具体忘记了,2013年2月15日申请辞职然后没有去上班,2月18.19日完成工作遗留问题交接辞职报告递交分公司,说是月底上报总公司。我于3月23日去总公司提档案人力资源部人员要求我缴纳2000块钱违约金才能提档案,说是公司规定。我想问一下,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是否应当缴纳违约金?
2013-03-23 20:39 光辉之荣耀(山东-临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3-03-23 20:51
不合法,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2 110网律师 2013-03-23 20:41
你可以拒绝缴纳违约金,申请仲裁
3 罗建华律师 2013-03-23 20:42
不合法
4 110网律师 2013-03-23 21:08
不合法,你可以拒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