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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套路贷,贷了20万,实得18万多,分36期还,每期9144
平安普惠套路贷,贷了20万,实得18万多,分36期还,每期9144 平安普惠套路贷,贷了20万,实得18万多,分36期还,每期9144.24元,我已还了22期,剩下的该怎么办呢?如果到时不还,他们就按通话录到处打电话给别人,如何爆光,能帮忙求助吗?  毕丽荣律师 -
2020-02-22 15:20 ask202……(广东-广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20-02-22 15:22
有待于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再做处理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20-02-22 15:22
按你说 有可能涉嫌套路贷
可以联络本律师详细咨询
帮你计算清楚 分析合法性 然后帮你依法稳当处理 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20-02-23 13:57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我的补充: 2020-02-23 13:59

你可以直接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来偿还的

4 何江律师  电话:19573137985  2020-02-26 15:16
借款本金应当按照18万计算。
5 苏佰林律师  2020-02-22 15:23
借款本金应该按照18万计算
6 魏伟律师  2020-02-22 15:25
按实借的本金及合法利息偿还就业可以
7 王珂律师  2020-02-22 15:35
2%月息以上你可拒付
8 冯倩雯律师  2020-02-22 16:14
你好,建议你谨慎处理。
9 李大贺律师  2020-02-22 17:14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10 陈晓云律师  2020-02-22 20:09
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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