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有住房在与87年在我外出看病期间单位擅自分配给别人居住,与1991年在单位给盖了一套平房作为补偿 我原有一住宅楼在与87年在我外出看病期间把房产交与单位保管单位擅自分配给别人居住,与1991年在单位给盖了一套平房作为补偿,目前我的住宅前,单位的车间要扩建,对我造成影响,以我没有房产证为由不与处理,该怎么办,法律上对居住20年的房产做何规定
2010-07-15 13:42 Ibr2564(内蒙古-呼伦贝尔)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7-15 14:02
如果是你具有完全产权的房子,你完全可以要求现住人迁让房屋,但如果是原来单位福利性的分配住房,且并不具有产权,那就难说了,毕竟时间太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