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股份转让法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新法人获赠20%的股权,新法人需要承当债务责任吗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新法人获赠20%的股权,新法人需要承当债务责任吗 朋友A于2010年由其父亲出资成立了有限公司,当时股权是A60%,其父亲40%,法定代表人是A,我于2011年年中进入该公司,现A打算将法定代表人变更成我,并将20%的股权赠与我,实际我从头至尾没出过资,请问在变更法人及股权后我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是否要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是否要对公司在我来之前所欠的债务负责,存在这样的风险吗?公司在我来之前有一些债务,并到今未完全还清,具体欠多少钱都只是对方一面之词,我并没有多少具体有效的证据。分不多,但是希望各位律师能尽力回答,万分感谢!
2013-03-23 00:00 thresh……(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军律师  电话:18917186208  2013年03月23日 10时17分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所占股份享受权利和义务,包括分红和承担债务。你倒不必过于担心。
为慎重起见,你可以来电预约当面详细咨询。
2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3-23 00:43
不要。所有债务由公司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3-03-23 00:24
你好:不承担
4 110网律师  2013-03-23 09:06
所有债务由公司承担
5 王晔律师  2013-03-23 09:22
债务由公司承担 。
6 韦云律师  2013-03-23 09:52
公司注册资本充足的,新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
7 张向锋律师  2013-03-23 10:20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关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