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因员工需重新办理医保卡,少交了5个月医保,现只补回员工工资部分被扣除的医保钱,合理吗? 去年3月份开始在原单位任职,去年6月份的时候转正,公司承诺会交医社保,现今,查询医社保记录,医保只有去年11、12月份以及今年1月份3个月的缴费记录,问过原单位,说是因为我之前办理过医保,后面中断了,医保卡是按重新办理月份生效的次月开始缴费的。关于重新办理医保卡,原单位当时问过本人,本人也同意重新办理,但对于原单位10月份才给本人办理好医保卡,故11月份才开始扣费这事本人一概不知,且原单位也未告知,原单位说会补回我那5个月医保的钱,但补回的钱也只是我工资扣除的医保钱。请问原单位这样做合理吗?若不合理,我又改如何维权呢?
2013-03-22 15:28 cyan_2……(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3年03月22日 15时38分
到底是医保还是社保?如果只是医保,要求补缴医保。
2 110网律师 2013-03-22 16:01
不合理,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公司应当缴纳的部分。
3 邹金狮律师 2013-03-22 17:06
不合理,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公司应当缴纳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