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问题 你好,我与老公协议离婚,之前有两房,一房证上记的是我与女儿的名字,还有一房是以老公的名字按揭买的,房产证记的是他的名字,但我俩协议,前面房子归我,后按揭的房归女儿所有,女儿监护权在我,如果要将这房过户给女儿,要交什么费用,或他按揭的,贷款还未还清,可以过户给女儿吗,如果现在不可以,那以后这协议还有效吗,以后女儿还可以拿回这房吗,
2013-03-21 11:53 zwy218……(湖南-衡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冯战波律师 2013-03-21 12:04
没还清贷款之前没法办理过户,以后该协议也是有效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3-03-21 12:05
给女儿是赠与,需要对协议做公证,以免有产权人反悔。
3 110网律师 2013-03-21 12:42
你好:应当过户,要交契税
4 孙新律师 2013-03-22 12:33
过户费用按照基本费用,未还清,一般不能过户,除非解押。协议永远有效,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