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 夫妻协议离婚,属于男方的房产要给女儿,房子归女方使用,男方那部分是不是一定要过户给女儿?
2013-03-20 11:54 提问也难(上海-杨浦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年03月20日 11时58分
协议约定要就行,不过户也行,但最好过户
2 110网律师 2013-03-20 11:55
需要过户
3 代雨庭律师 2013-03-20 11:55
是的,需要过户给女儿。
4 110网律师 2013-03-20 11:56
是需要的.
5 何青超律师 2013-03-20 11:58
你好,从法律上,男方部分视为赠与,没有过户之前可以撤回。从情理上,应当过户给女儿。
6 李军律师 2013-03-20 12:00
最好是过户,否则,赠与方可以随时撤销。
7 邹连香律师 2013-03-20 12:01
您好,既然男方同意将房产给女儿,建议办理过户手续。
8 110网律师 2013-03-20 12:02
是的,不过户,产权不转移
9 张向锋律师 2013-03-20 12:02
赠与房产需要办理过户。否则,赠与不成立。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10 110网律师 2013-03-20 12:02
你好,1、夫妻协议离婚,在协议中如果把夫妻财产约定给第三人(夫妻之外的人),本质上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合同是交付赠与物时才生效的,也就是说在过户给女儿之前,你是可以反悔的。2、当然,如果协议约定的是给你妻子的话,那就不属于赠与性质的,你是要过户给你妻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