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我于2007年借给朋友30万元,她于2010年12月又重新给我打了借条,并写明于2011年3月21日、2011年6月21日、2011年12月21日,分三次还清借款,但这几年一直没有她的消息,我应该怎么办?
2013-03-21 10:25 752060……(四川-自贡)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2013-03-21 10:28
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要求还款的
2 110网律师 2013-03-21 10:32
你好,建議直接起訴,先把權利保住。
3 110网律师 2013-03-21 10:35
向法院起诉,以免过诉讼时效
4 110网律师 2013-03-21 10:36
拿着欠条起诉对方.有家庭地址的话就可以起诉了
5 陈晓云律师 2013-03-21 10:41
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要求偿还全部本息
6 110网律师 2013-03-21 10:49
你好,回复如下:
1、普通债务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尽快起诉处理;
2、确实无法找到本人的,可通过其家庭发出追款通知。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1、普通债务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尽快起诉处理;
2、确实无法找到本人的,可通过其家庭发出追款通知。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7 110网律师 2013-03-21 10:57
你好,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履行,否则很可能就过了诉讼时效了。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8 110网律师 2013-03-21 11:29
你好!建議你及時向法院起訴維權,要求對方償還欠款。
9 李小利律师 2013-03-21 11:59
你好,建议及时起诉。
10 夏英律师 2013-03-21 20:58
建议尽快起诉,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11 110网律师 2013-03-29 16:20
你好!建议直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