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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 2008年六月,本人借于同村60000元,归还期6个月,利息1分2.至2009年元月一日,借款人只归还10000元。其后利息增涨为2分,归还期6个月。此后借款人再未归还,只是更改借据,至2011年元月1日,借据数额已达111000元,归还期2011年6月1日。此后至今借款人再未归还借款和更改借据。此种情况下,我应如何通过法律程序追讨?
2013-03-20 22:05 薛周阳(江苏-南通)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2013-03-20 22:08
及时诉讼解决,以免过了起诉时效
2 110网律师  2013-03-20 22:09
赶紧起诉啊,否者要过了诉讼时效,到时候你一分钱拿不到。
3 110网律师  2013-03-20 22:11
建议你想法院起诉
4 110网律师  2013-03-20 22:11
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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