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工伤吗?什么鉴定? 我上班经过厂里大门时,撞上没有任何标志的透明薄玻璃门,扎到手碗,断了四条手胫和韧带,是拇指、食指和中指,已经50天,停止治疗一个月,手指和手腕还不能正常弯曲和伸直,请问算工伤吗?什么时候能鉴定?能评级吗?
2013-03-20 08:18 renhan……(贵州-六盘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3年03月29日 20时40分
不属于工伤,但是玻璃是工厂的,因它的玻璃造成你受损害,你可以要求工厂赔偿你的损失。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都可以向工厂主张。祝您早日康复!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3-20 08:31
申请工伤认定
3 李东军律师 电话:13877530687 2013-03-20 08:45
算工伤。先做工伤认定,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4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3-20 08:56
算工伤..
5 罗远水律师 2013-03-20 08:24
应算工伤,可进行申报
6 胡常明律师 2013-03-20 08:30
是工伤,先做工伤认定,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终结后再根据认定结论做劳动技能鉴定评残,再主张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