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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
解除婚姻关系 你好:我是邓州市人,一直在深圳工作。10年前我与前女友生下一子,未结婚登记。3年前我父母为给小孩上户口在家找民政局的熟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办了结婚证。我与前女友已经分居5年左右,她带着小孩过,我一直要和她分手,她一直不同意。我与现在女友于今年初生了一小孩,想与前女友彻底了断。现在怎么做?谢谢!
2013-03-19 10:01 stz163(河南-南阳) 已有 31 位律师回答
1 赵亮律师  电话:13801393564  2013年03月19日 14时28分
你和前女友的婚姻未经你的同意,是父母代办的,所以婚姻登记在程序上违法,这个婚姻是可撤销的,你可以直接到民政局撤销你与前女友的登记,并与现任女友直接登记结婚即可。那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分别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3-03-19 14:38

1,关于可撤销婚姻的问题。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从你家的情况来看,你和前女友的婚姻缔结完全是你父母找熟人关系私下给你办理的,这段婚姻的成立并未经过你的同意,也没有你的签字,违背了你的意愿,无论从事实和法定程序上来看,你和前女友的婚姻都属于不合法的婚姻,而根据《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所以你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和你前女友的婚姻关系。

2 李光辉律师  电话:13403880004  2013-03-19 10:09
你好:婚姻无效,可申请撤销。
3 杨静律师  电话:15898271391  2013-03-19 11:28
你好,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名确认,而民政部门在您未到场的情况下为您办理了结婚证,程序违法的,故该结婚证是无效的。如果婚姻被认定无效,对方无权利追究你的责任。
4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3-03-19 13:24
一、你们的婚姻是可撤销的婚姻,撤销之后婚姻关系自始至终不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既然你现在的结婚登记不是你自己到场的,这严重违反了婚姻登记的行政程序,你完全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不合法的婚姻登记。一旦违法的婚姻登记被撤销的,你与前女友即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

当然你对小孩的抚养义务是不能断,也改变不了的。

二、如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复议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构的上级婚姻登记主管部门(一般是市民政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你们当地的县(区)政府申请复议,只要告诉复议部门,当时婚姻登记的签名不是自己的就行了,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的。

申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区(或县人民法院)起诉该民政局,诉讼请求是撤销违法的婚姻登记。

如果婚姻登记时的签名不是你的,这样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是很容易取胜的。

三、女方是否有可能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家现在的户口簿上注明和女方的关系是夫妻,怎么办?
女方无法追究你的责任,你们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就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他也告不了你重婚罪,因为你第一段婚姻不是合法的,肯定不可能构成重婚,放心。

如果你申请撤销了夫妻关系,那婚姻关系就不复存在,那户口薄上的夫妻关系自然应该修正回来,不要担心。对方的户口相应的也要迁出。

四、有问题,欢迎追问。
5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3-20 16:46
您好!
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名确认,而民政部门在您未到场的情况下为您办理了结婚证,程序违法的,故该结婚证是无效的。
对于无效的结婚证,您可以先和民政部门协商,要求民政部门直接撤销颁发此结婚证的行为,在他们不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但是您仍需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6 张浩律师  电话:15138178169  2013-03-22 17:39
1、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名确认。民政部门在您未到场的情况下为您办理了结婚证,程序违法。你可以先和民政部门协商,要求民政部门撤销所颁发得结婚证,在他们不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2、你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7 曾邵华律师  2013-03-19 10:07
原婚姻关系无效,可以申请撤销。
8 110网律师  2013-03-19 10:20
1.结婚登记必须本人到场,你可以对民政局提出行政诉讼。
2.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诉讼离婚
9 110网律师  2013-03-19 10:21
您好,提供如下意见,供您参考:
一、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到场签名确认,而民政部门在您未到场的情况下为您办理了结婚证,程序违法的,故该结婚证是无效的。
对于无效的结婚证,您可以先和民政部门协商,要求民政部门直接撤销颁发此结婚证的行为,在他们不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我的补充: 2013-03-19 10:22

二、只要您确认了结婚证无效,则无需提出离婚的要求,婚姻自然归于无效。
三、尽管婚姻无效,但您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10 何青超律师  2013-03-19 10:21
你好,可以起诉撤销无效婚姻,毕竟不是你们亲自去办理的,你们属于同居关系。
11 王晔律师  2013-03-19 10:25
起诉撤销无效婚姻。
12 110网律师  2013-03-19 11:02
起诉要求离婚,
13 110网律师  2013-03-19 11:03
女方可以要求你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14 110网律师  2013-03-19 11:15
在起诉撤销后原无效婚姻后,即可再结婚。不能追究责任,但需要支付抚养费。
15 110网律师  2013-03-19 12:13
要求民政局撤销结婚登记即可。
16 许传中律师  2013-03-19 12:16
你好,可以撤销结婚证。
17 徐卫东律师  2013-03-19 12:59
你好,婚姻无效,可以申请撤销
18 常子吉律师  2013-03-19 13:11
可以起诉申请撤销结婚证
19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3-19 15:56
先解除婚姻关系
20 孙新律师  2013-03-19 16:08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1 110网律师  2013-03-19 18:15
可以要求撤销前一个婚姻登记
22 110网律师  2013-03-19 18:35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依法撤销结婚证。
23 张  静律师  2013-03-19 21:51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4 张涛律师  2013-03-19 22:45
可起诉撤销无效婚姻
25 孙新律师  2013-03-20 06:43
虽说你们原婚姻关系应属无效,但需要经过一定的诉讼法律程序程序才能解决并证实,在此之前,你如果置原有婚姻关系于不顾,与现女友生活并生子。则,你极有可能涉嫌触犯重婚罪,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耽误之急是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行政诉讼宣布婚姻无效,两种方式由你选择,离婚之诉相对普遍。
26 盛春龙律师  2013-03-20 07:46
可起诉撤销无效婚姻
27 何峤巍律师  2013-03-20 08:33
先办理离婚手续吧
28 孙新律师  2013-03-20 15:02
你好,尽快起诉撤销无效婚姻。
29 燕翔宇律师  2013-03-20 15:58
婚姻关系无效,可撤销。女方可要求您支付抚养费。
30 王鑫明律师  2013-03-20 16:14
办结婚时必须双方当事人在场,不可有别人代办,你可以申请撤销的
31 110网律师  2013-03-21 16:46
如果实情是按你所说的, 那么家里面的婚姻无效,但是需要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女方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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