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辞职后扣钱的问题 我今年2月在一家物业公司工作,有签劳动合同,但只有一份,在公司处。我于今年7月6日提出辞职,第二天就走人。公司要扣我6月份的工资及风险金(每月公司从工资中扣留50元)和服装费。请问是否合理?该怎么解决?谢谢!
2010-07-13 20:47 bajie3……(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14日 11时26分
您好,工资必须支付,风险金和服装费必须返还给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表明你的急辞给单位造成损失,那么你应该赔偿损失。
欢迎您来电咨询。
欢迎您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0-07-14 10:17
不合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但是你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