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今年我在手机店被套路了 给我在普惠快信弄了个pos贷借款金额是2998的 12期每期还款383
今年我在手机店被套路了 给我在普惠快信弄了个pos贷借款金额是2998的 12期每期还款383 今年我在手机店被套路了 给我在普惠快信弄了个pos贷借款金额是2998的 12期每期还款383.32  这么算下来就是4599.84 还不包括在手机店交的600首付差不多得五千多块钱了 我该怎么办
2019-12-16 12:39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9-12-16 13:15
协商处理
2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9-12-16 14:11
根据合同内容判断。
3 李晓玲律师  2019-12-16 14:42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4 冯倩雯律师  2019-12-16 15:16
你好,找得到人的话可以直接进行催告,找不到的话建议你起诉维权。
5 110网律师  2019-12-16 15:48
你好,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6 李大贺律师  2019-12-17 10:03
利息(有时会以管理费等名义出现)不得预先扣除,预先扣除的,不得计入本金(或冲抵实际收到本金)。过高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支持。管理费没有支付给借款人的,不得作为本金计算。借款人的本金数额以实际收到的资金数确定。利息、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总计不得超过年24%(月2%),超过部分的,据实扣减(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当然,对方违法催收的,追究其违法属于犯罪责任。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7 陈晓云律师  2019-12-18 20:04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