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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已签订房款已付,卖家以卖价低不予配合办理房权证转让。
购房合同已签订房款已付,卖家以卖价低不予配合办理房权证转让。 已购买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及房款已于5年前付清,再最近办理房权证转让时,卖方以当时所卖房价低,不给配合进行转让,并要求增加购房款,请问我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退房的的话,我的购房款可以索回这五年的利息吗?我的装修款项可以得到赔偿吗?谢谢!
2013-03-17 16:19 gxf09(山东-泰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电话:13583277890  2013年03月17日 16时20分
1、可以起诉维权;2、补偿赔偿损失(利息损失);3、装修也应该赔偿。
2 金雅东律师  2013-03-17 16:28
你好!起诉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不用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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