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情况下离婚是否可索赔 男女双方于年初刚刚办理结婚手续,婚后女在家看门护院, 打理家中农家乐小生意,尽妇女之本份;男无正经正式工作,无稳定收入。两人时因生活锁事、生活拮据发生争执,男方有动手动脚小毛病,争吵之余偶有推推攮攮,(且婚后常有夜不归宿事件),两人感情一度受损。前些时日,又因女方向男方要零花钱未果,导致双方大吵,女回娘家。男很长一段时间未予联系,最后打来电话,非但没有就争吵事件予以安抚,劝慰回家,偏又争个孰是孰非。最后放下话,要女的即刻回去离婚,一点想过日子的样子也没楹
2010-07-13 13:56 jane13……(四川-南充)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电话:13980616860 2010年07月13日 19时26分
要求对方赔偿应符合法定条件。
2 110网律师 2010-07-13 14:23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认为:你可以离婚但不能得到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我认为,你的情况并不属于上述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但我认为,你的情况并不属于上述情形。
3 喻远军律师 2010-07-14 08:19
不能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