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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李律师,我去年用平安保单在平安普惠贷款9万7千元,分36期还款
你好李律师,我去年用平安保单在平安普惠贷款9万7千元,分36期还款 你好李律师,我去年用平安保单在平安普惠贷款9万7千元,分36期还款,每期需要还款4400多,这个属于高利贷吗?
2019-12-02 09:39 ask201……(江苏-连云港)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邓桂霞律师  电话:13969523706  2019-12-02 09:39
还上实收的加月息2%,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可微信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9-12-02 09:42
网贷很难缠
建议找律师分析合法性 研究可行的处理方法 正确处理一下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02 09:44
可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4 韩委志律师  2019-12-02 10:11
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5 侍兴兴律师  2019-12-02 10:43
你好,最高还年利率24%。
6 110网律师  2019-12-02 13:29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核算,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7 石亚男律师  2019-12-02 16:47
是高利贷的,
8 冯倩雯律师  2019-12-02 17:24
你好,常见的这类情况都有风险,如果有利益损失建议你积极维权。
9 陈晓云律师  2019-12-02 19:39
联系贷款机构并与之达成还款方案,否则将面临贷款机构的起诉,利息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10 李大贺律师  2019-12-02 20:57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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