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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我签署了 新员工培训期协议书 ,其中写明在入职半年内如果因个人原因离职
公司要求我签署了 新员工培训期协议书 ,其中写明在入职半年内如果因个人原因离职 公司要求我签署了 新员工培训期协议书 ,其中写明在入职半年内如果因个人原因离职,需要赔付公司培训费用3000.但是公司并未为我支付任何培训费用,也没有让我参加任何培训。仅是自行学习加上公司员工指导。我想知道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保护。且是否符合法律
2019-12-01 20:24 ask201……(河北-石家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2-01 20:55
这是不合法的
2 金立强律师  2019-12-01 20:36
没有培训费就不存在赔偿培训费的问题,这是不合理的
3 张炎律师  2019-12-01 21:00
是不合理的
4 冯倩雯律师  2019-12-02 11:53
一般情况下如果法律有规定准确的赔偿标准的,按标准计算,没有标准的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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