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问题 上年因为家人因为借款需要同我协商拿我的房产证抵押借款并附带买卖协议,房屋作价20万卖于某私人抵押商行,其中条款注明如果到今年年底如果不偿还借款,将把房屋以20万卖于他,我想问一下如果逾期,这个合同是否有效,因为房子的价格远高于20万的价格,到时是否需要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到时我不同意把房屋以20万卖给他,他是不是可以以这个合同强行要求我履行?另外如果房产证在我手头,其他人是否能以这个合同要求我履行买卖协议?
2010-07-13 15:25 feifei……(浙江-台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7月13日 16时04分
1、合同有效;
2、如果你违约可以法院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
3、对方无权强行要求你过户
2、如果你违约可以法院提出违约金过高,要求调整,
3、对方无权强行要求你过户
2 110网律师 2010-07-13 16:45
1、逾期不还,将把房屋20万卖于他的约定属于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