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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在有用分期贷款了,贷款18000每期还2134
您好,律师,我在有用分期贷款了,贷款18000每期还2134 您好,律师,我在有用分期贷款了,贷款18000每期还2134.已经还了八期了,现在平台倒闭了,又出来个代收公司,催我还款,请问,我需要还款嘛
2019-11-27 10:38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蒙彦军律师  电话:13636813455  2019-11-27 10:40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2 王高强律师  电话:15077911891  2019-11-27 10:40
谨防被套路的
3 胡律助律师  电话:19828421485  2019-11-27 10:46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4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9-11-27 10:47
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的
5 徐卫东律师  2019-11-27 10:46
你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6 王丽侠律师  2019-11-27 11:49
你好,建议积极进行还款。
7 110网律师  2019-11-27 13:58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请就近律师分析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8 李大贺律师  2019-11-27 14:55
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债权人故意失联的,之后的利息不予计算。如果属于非法放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只计算实收本金,利息、其他费用不予计算。当然,对方恶意催收的,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责任。
9 冯倩雯律师  2019-11-27 15:02
超出法律规定的贷款是不合法的,建议小心谨慎。
10 张梅律师  2019-11-28 00:19
首先要积极还款  但是高于法定年利率的可以不还   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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